五通桥中学行风评议员工作职责

日期:2008-04-04 作者:向前 编辑:徐明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通桥中学行风评议员工作职责
一、评议内容
评议员可按照《五通桥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》、教育部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对学校党员干部、教师进行监督。即:
1、学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;党员干部执行上级要求的落实情况;
2、治理教育“三乱”、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和顶风违纪案件的处理情况;
3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;全面落实“收支两条线”和校务公开情况;
4、依法执教,爱岗敬业,热爱学生,严谨治学,团结协作,尊重家长,廉洁从教,为人师表等情况;
5、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。
二、工作权利
五通桥中学行风评议员有以下四种权力,即:调查权、检查权、监督权、建议权。具体为:
1、有权对学校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;
2、有权列席学校的相关会议;
3、有权向学校及相关人员调查、询问情况并索取证言、证据;
4、有权对学校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;
5、有权向区教育局、学校反映党员干部、教职工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处罚意见。
三、工作要求
政风行风监督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,要自觉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做到:
1、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不徇私情,秉公办事;
2、不以权谋私,不刁难勒卡,廉洁自律,自觉塑造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良好形象;
3、关心教育改革与发展,学习、宣传《教育法》,主动做好有关工作。
四、举报电话
五通桥区教育局: 3301551(办公室)  五通桥中学:3355267(校长室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通桥中学行风民主评议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